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7月1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087185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0年8月2日至110年8月10日止。
三、招生語別:客家語(B班)。
四、招生對象:(報名者必需具備以下三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語言證:取得客家委員會核發之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另依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5項規定,具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檢具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三)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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