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9年2月7日高師大進字第 1091000404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招生對象以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及各縣市教育局 (處)、國教署薦送之教師優先錄取,請於109年2月19 日(星期三)前提供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 ,彙整後函送本局。
三、後續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 名,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高雄師範大學承辦人劉蔚潔,聯絡電話:(07)7172930轉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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