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15203A號函辦理。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12日北市教國字第1093014761號函辦理。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13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14916號函辦理。
二、申請時間:上班日上午09:00~15:00(申請書如附件)。
三、申請地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四、招收返臺學生學習條件:
1.對象:原在陸、港、澳、星或其他國家就讀中小學之臺生,且依規定完成14日居
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後之家長及學生(持相關佐證資料),再行到校辦理申請事宜。
2.學區:
區別 |
學區範圍 |
電話及傳真 |
中山區 |
下埤、行政、行孝、行仁 |
FAX:2509-8575
|
松山區 |
1.民福(1-21、26-27鄰) 2.民福(22-25鄰):中山、五常共同學區 |
3.方案:
轉入 |
檢附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護照及居留證)等設籍本市文件、就學及成績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學校辦理,倘因疫情無法即時取得就學及成績證明文件者,檢視戶籍或居留資料後先協助入學安置,並俟疫情改善後再行補附。 |
短期隨班附讀 (臨時安置就學期限不得超過一學期) |
1.學期中短暫返臺銜接學習,採隨班附讀方式臨時安置就學,並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相關學習、生活輔導措施及學生保險事宜另定。 2.本校採外加名額方式。 3.申請時間:上班日每日上午09:00~15:00。 4.檢附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護照及居留證)等設籍本就學區文件、就學及成績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學校辦理,倘因疫情無法即時取得就學及成績證明文件者,檢視戶籍或居留資料後先協助入學安置,並俟疫情改善後再行補附。 ★相關生活常規、學習要求均應遵照本校校規辦理。 |
六、相關措施及費用
編號 |
項目 |
短期隨班附讀生相關疑義及因應措施 |
1 |
國九升學 |
依相關入學委員會最新因應措施協助辦理。 |
2 |
教科書 |
開學時註冊繳費購買,或洽學校聯繫該校使用版本教科書出版商購買。 |
3 |
制服 |
學校合作社購買,或向學校借用二手衣。 |
4 |
作業 |
依班級及任課老師規定。 |
5 |
考試評量 |
要參加考試評量。 |
6 |
四聯單 |
要繳四聯單(含學雜費、學生保險) |
7 |
校外教學 |
與學校作息一致,可徵詢家長意見參加或自行規劃活動。 |
七、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相關學習銜接及生活適應問題,依學生學習需求召開專案會議,邀集學生家長及導師整體考量學生學習需求後實施,餘依校規辦理。
八、本措施經本校防疫應變小組會議通過後,請陳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備註:
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須知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20406/190354/19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