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109年6月12日臺教 國署國字第1090068521號函辦理。
二、109學年度央團教師服務期間為109年8月1日至 110年7月31 日。
三、國教署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09年6月25日(星期四) 止。若採透過本局推薦方式辦理,請於109年6月23日(星 期二)前,寄送至「老松國小(056)國民教育輔導團宋容姍專輔收」,並同步將電子檔掃描寄至:edu_ins.33@mail. taipei.gov.tw。
四、倘有疑義,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范淳翔小姐,聯 絡電話:(02)77367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