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本中心109年度研習案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培訓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調查知能進階培訓調查人才庫進階培訓之人員,並鼓勵 已完成進階培訓之校長與督學參加。
(二)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 之行為人。
三、研習人數:每期各40人。
四、研習日期:擇一期報名
(一)第2期:109年11月6日、11月12至13日。
(二)第3期:109年11月19至20日、11月27日。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3日(星期二)止。
六、研習地點:本中心(1120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並繳交作業通過評量者核發20小時研習時數,缺課時數超過研習時數5分之1(4小時)者即不核予時數。
八、注意事項
(一)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研習期間請務必配戴口罩, 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症 狀,請勿到訓。另為維護研習品質,恕不接受現場報 名。
(二)線上報名後,請務必繳交進階調查人才庫研習證書之影 本或進階20小時(109年起為22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可至 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之研習護照查詢處列印)給承辦人 以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未檢附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 習。
(三)因應調查分組演練、調查報告分組習作與檢閱課程之需 求,請研習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及充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