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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文件下載區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0-11-20 | 人氣:717

說明:

一、依本府教育局1091012日召開之本府109年度教育人員 退休關懷座談會會議紀要辦理。

二、旨揭自費保險賡續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國泰人壽公司)承作,另原已投保之員工父母及65歲以 上退休人員投保年齡,自10941日起得續保至80歲(本 108327日、109323日府人給字第1083002521 1090112292號函計達)。

三、本保險之保障期限、內容、對象與費用說明如下:

()保險期間:108410時起至11233124時止, 為期4年。

()保險種類:定期壽險、意外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癌症醫療保險、燒燙傷給付等6大項。

()適用對象:本府現職員工(不含派遣及委外人力、工讀 生、替代役、聘僱未滿1年臨時人員)、留職停薪人員、 員工之配偶、父母、子女及退休人員。

()投保年齡:本人、配偶為1565歲、子女為026歲、父 母為未滿65歲;原已投保之員工父母及65歲以上退休人 員,自10941日起得續保至80歲。

()保費:現職員工每半年新臺幣(以下同)2,280元,員工 配偶每半年2,280元,員工子女每半年1,383元,員工父 母每半年4,150元,65歲以上退休人員每半年4,150元, 未滿65歲退休人員每半年5,705元,110年續保日時將依 理賠狀況重新檢視費率。

()繳納方式:採每半年繳1次,由同仁以信用卡或郵局扣款 方式繳納,手續費由國泰人壽公司負擔。 四、重申同仁倘未於在職期間申請加保,並獲保險公司核保, 於退休後將無法再申請加保。如對本保險內容或續保程序 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國泰人壽公司各區服務人員或市政大 樓專責駐點人員(電話:19994577)。

五、相關資訊請至本府人事處/服務園地/本府自費團保專區 https://dop.gov.taipei/cp.aspx?n=EA56BA3CA296DDF6)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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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險計畫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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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加入調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