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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教學組 - 教學組 | 2020-11-23 | 人氣:357

一、依據本局109年11月12日「臺北市109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系列活動檢討會議暨110學年度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110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類別包含專任教師類(計6類)、導師類、學校行政類及校長類,其中校長類另案辦理,不在本次各校推薦類別之內。
三、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本市特殊優良教師(專任教師類、導師類及學校行政類)
1、資料薦送時間:110年1月25日(星期一)至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資料薦送地點: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3、推薦方式:得由各校(園)學生、家長、教師連署 、校(園)長推薦或教師自薦後,填妥薦送表經過相關行政會議審查通過提出;由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填妥薦送表,並經該機關首長核章後推薦。
4、推薦名額:60班(含)以上之學校或幼兒園至多推薦3名;不足60班至多推薦2名。另附設高中職進修學校、進修部或附設幼兒園得分別酌增1名,校長類推薦人數不占學校名額。
5、審查時間
(1)第1階段:書面審查,辦理時間為110年2月20日(星期六)。
(2)第2階段:面談,辦理時間為110年3月28日(星期日)。
6、繳交資料
(1)書面資料:薦送表及師鐸獎推薦表各一式6份。
(2)電子資料:光碟(或隨身碟)內含上開表件WORD 檔和PDF檔以及佐證資料PDF檔(限10筆,每筆大 小不超過25MB,檔名需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7、獲獎名單公告日期
(1)優良教師:110年2月20日(星期六)。
(2)特殊優良教師:110年3月28日(星期日)。
(二)教育部師鐸獎初審:曾獲本市特殊優良教師,惟未獲推薦至教育部參加師鐸獎者,於110年1月25日(星期一)至 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前,由各校承辦人員或薦送教師親送師鐸獎推薦表一式6份及佐證資料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至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四、各校完成送件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或抽換 ;逾期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案內實施計畫暨相關表件請至本市特殊優良教師承辦學校網站(http://www.ssvs.tp.edu.tw)下載;送件相關事宜請洽臺北市立松山家商學務處柳景沅主任,聯絡電話02-27261118轉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