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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研習資訊 教學組 - 教學組 | 2021-05-13 | 人氣:253

說明:

一、依據本府勞動局110年5月7日北市勞教字第1106067314號函 辦理。

二、鑑於108課綱已將「勞動參與」列入「公民與社會科」教學項目,為推展校園勞動教育,勞動局業於108年底開發全臺首款專為中等學校學生設計之體驗式勞動教育教具-《Why 工作How生活》勞動權益桌遊(下稱勞動桌遊),並發送至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校。

三、為以多元模式推廣勞動桌遊,勞動局於今(110)年度規劃辦理旨揭活動,期透過運用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學校學測(會考)後及暑寒假前之空堂、班(週)會、自習課等可由師生彈性安排學習之時間,或其他非考科課程 (例如:品格教育課程、自主學習時間及輔導課)等,由該局聘請桌遊講師入校帶領體驗勞動桌遊活動,引導學生對勞動議題進行思辨與反思,並提升教師於課堂上主動運用勞動桌遊教學之意願,活動內容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學校。

(二)辦理地點: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學校教室或指定地點。

(三)活動實施內容: 1、活動時間:本活動每場次至少須安排2節課(1節以50分鐘計)。

2、活動對象及人數:

(1)以學生為對象:參與學生至少18人以上。

(2)以教師為對象:參與教師(含行政人員,可跨校參與)至少10人以上。

(3)申請人數上限:為維護教學品質,每場次申請總人 數不得超過42人。

3、申請及執行方式: (1)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學校,於110年11月30日前(活動最遲辦理日期為110年12月15日),向勞動局申請辦理《Why工作How生活》勞動權益桌遊 體驗活動(申請表如附件1)。

(2)經勞動局審核通過後,函復學校並由該局聘請之桌 遊專業講師前往學校授課。

4、活動流程:講師先進行本桌遊介紹及規則說明後,再帶領遊戲體驗;活動後,進行回饋及勞動議題反思。

5、成果回報:學校於活動辦理完畢後2週內,將執行成果報告表(如附件2)、活動照片及講師鐘點費領據送交勞動局,以利後續核銷作業。

四、相關資訊請洽本案聯絡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潘暐晨先 生,電話:02-27208889/1999轉3345。

五、檢附申請表、成果報告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