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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訊息 衛生組 - 衛生組 | 2021-07-13 | 人氣:227

說明: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7月8日宣布,全國第3級警 戒延到7月26日,惟指揮中心亦同意於110年7月12日後可有 條件適度放寬部分管制,有條件鬆綁對象應遵照實聯制、 出入口管制及人流管制降載。

二、考量部分學生有返校領取物品之需求,本局訂定「臺北市 中等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返校拿取物品指 引」供各校遵循,本指引簡述如下:

(一)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請遵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 19 ,簡稱新冠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 措施與本府相關防疫規範,以暫緩辦理學生含應屆畢業 生到校領取物品為原則惟倘確有請學生返校拿取物品之 必要性如作為考場學校等,請務必依本指引為之。

(二)返校以學生本人為原則,必須全程配戴口罩,採實名制 登記,進校門時必須先量測體溫,若有發燒或身體不適 請勿入校拿取物品。

(三)疫情警戒期間學校應尊重學生及家長之意願,不得強制 學生返校。

(四)學校應規劃明確之學生領取物品之動線,另學生若較預 定時間提早到校,請勿讓學生於校門外群聚,應使學生 於校內室外環境等待,並保持防疫社交距離。

(五)學校規劃學生到校拿取物品務採「分批」、「分流」方 式進行,同一時段室內空間禁止5人以上聚集,同一時段 同樓層教室需間隔2間以上,開放班級教室拿取物品。 (六)學校應安排人員依防疫規定於現場巡視。 三、檢附本市中等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返校拿取 物品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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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719519_1103063602_ATT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