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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1-09-13 | 人氣:249

一、依臺北市政府交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0日 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13855號函辦理。

二、結論:
(一)參與服務學校接受地方政府補助辦理之樂齡學習中心講課,非屬兼職範疇。
(二)至其他學校或機構辦理之樂齡學習中心進行講課,則應按其是否兼任行政職務,分別依公務員服務法或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相關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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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13855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