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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教學組 - 教學組 | 2021-09-29 | 人氣:264

說明:

一、依據客委會110年9月22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564號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學校及獎勵推行客 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特依據「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 辦法」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另 為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家基本 法」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 畫」。

三、110年度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為110年10月31日(星期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請鼓勵相關人員踴躍申請,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 莊區中平路439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或「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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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客家委員會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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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