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日期:111年1月24日至1月28日,共5日。
二、研習對象:
(一)臺北市各國高中職學校現職教師並以未取得閩南語中高級認證之現職教師優先。閩南語支援教師及已取得本土語中高級以上認證教師,不予錄取。
(二)如研習尚有名額,依序錄取本市之
1.代理老師;
2.代課老師;
3.實習老師
4.其他(從事本市教育相關工作為原則)
三、報名方式:111年1月18日(星期二)前於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教師在職研習網網站登錄,報名名額額滿截止,依各校報名情形平均錄取:
(一)臺北市111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北市研習字第1110111006號
(二)臺北市111年高級中等學校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北市研習字第1110111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