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本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微解封,校園場地自111年2月15日(星期二)起依以下方式辦理:
校園場地開放:國中(含)以上室內外均開放,室內場地租借,租借方應提送活動防疫計畫予學校審核備查並符合場地容留人數限制;國小室內外仍全面維持暫停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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