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勞動局111年3月22日北市勞職字第1110109925號 函辦理。
二、依前開本府勞動局函說明略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 法將於111年5月1日施行,該法將勞工保險條例中職業災害 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整合。
三、檢附前開本府勞動局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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