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送「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 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及附表修正總說明 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 業,系統流水號為1110500J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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