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送「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減班超額教師 遷調及介聘處理原則」第四點、第五點及附表修正條文、 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 業,系統流水號為1110500J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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