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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2-05-31 | 人氣:132

一、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1、明定聘期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其獎勵、懲處實施規定及辦理服務成績優良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四條)
2、增訂準用教師法之申訴程序項目。(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3、增訂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撥勞工退休金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之一)

二、檢附修正條文1份,本案電子檔 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 moe. 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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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4、14、16-1 條條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