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市府衛生局112年3月21日北市衛長字第1120110024號 函辦理。
二、請協助於跑馬燈及電子看板等投放相關宣導訊息,廣為宣傳:
(一)跑馬燈:投放「有失能失智照顧需求,請洽1966長照專線」字樣(20字)。
(二)電子看板:投放「長照2.0_CI識別篇」30秒廣告,影片 片源已公告於衛服部長照專區https://1966.gov.tw/LTC/mp-207.html)/影音與資源/影音、平面文宣與活動項 下,可逕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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