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112年(下同)4月20日北市 操協寬字第112401001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5月12日至14日假本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綜合球場4樓辦理,敬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假及課務派代,以利賽事進行。
三、檢附本案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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