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體育總會112年9月5日(112)北市體總傳字第 11209005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柔道運動,並提升本市競技水準,旨揭活動訂於112 年10月4日至5日假臺北體育館7樓綜合球館舉辦,敬請鼓勵 所屬踴躍報名參加,並依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假及課務派 代,以利賽事進行。 三、檢附本案競賽規程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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