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12
:::

教學組 - 教學組 | 2023-11-23 | 人氣:41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學年度國民中小 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認證考 試報名費」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2012503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係下列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 教師)(以下稱教師)進行補助:

1、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 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

2、國立中小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中 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及法務部矯正署轄屬矯正學校 (國中部)。

(二)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本補助計 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 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經本局檢核後撥付經費:

1、教育部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 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 (以下同)250元。

2、客家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及113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 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全民台語認 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 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四)申請方式:經費撥付前由貴校經費先行墊支,並蒐集申 請教師語言認證證書、成績單(僅成大2024年春季全民 台語認證可提供准考證含到考證明)等文件及教師名冊 (如附件2)後,於113年5月1日(星期三)至113年6月 12日(星期三)前寄送至南港國小,俾憑辦理款項核撥 事宜;並收妥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另請將教師名冊電 子檔案寄送至承辦人傅鈺惠專案教師處,電子郵件: 00395@nkps.tp.edu.tw,連絡電話:02-2783-4678分機 2409。

(五)申請原則:

1、本補助計畫,每師於同一場次閩南語/客語中高級以上 能力認證考試,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2、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 能力能力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名費。

三、本補助計畫將視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校教師取得閩南語/ 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及各語別開課需求,衡酌後續補 助計畫之辦理,爰請各校及早儲備各語別師資。

四、檢附補助計畫及申請清冊各1份。

  •  
    1) 22331366_1123097625_ATTCH1.pdf
  •  
    2) 22331366_1123097625_ATTCH2.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