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編製臺灣本土語言用字參考字表計畫」已完成,請各校轉知所屬教師,鼓 勵教師結合教學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73353號函辦理。 二、旨揭字表包括「總表」及「附表_作業系統支援情形」,已公布於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 gov.tw/)中「語文推廣類」〉「本土語言相關資源」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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