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9月29日臺教社(四)字第1110095466A號函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
三、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之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認識與了解,特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活動,鼓勵教育部所屬人員、學校教育人員及一般民眾參加。
四、教育部規劃辦理旨揭研習活動,研習內容說明如下:
(一)研習對象:報名人員共分4類,包含:教育部及部屬機構與各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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