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9年8月18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119394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於109年8月21、24及28日辦理3場次「109年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暨實務研習營」,因報名情形踴躍,加開1場次研習營,限額50名。另教育部亦辦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種子師資增能回訓教育訓練,考量該教育訓練課程與前揭研習營所安排課程內涵相當,爰於本場次合併辦理,全程參與者可取得回訓時數證明4小時,得用於申請一般/專業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之展延。
三、參加對象:
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安全衛生業務相關人員。
2、得教育部核發之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一般/專業種子師資資格培訓證明書」者。
四、研習營時間、地點、內容及報名方式詳見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