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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 設備組 - 設備組 | 2021-04-26 | 人氣:209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10年3月31日北市研圖字第1100112216號函暨「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辦理。
二、依前揭要點第四點第三款規定,具國際標準書號(ISBN)之出版品,於申請政府出版品統一編號(GPN)時,應同時申請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之認可。
三、為簡化各單位申請免徵營業稅認可之程序,文化部政府出版品資訊網介接免稅申請系統,申請政府出版品GPN編號會自動匯入「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圖書出版品類線上申請系統」申請免徵營業稅之許可。

四、其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具ISBN及GPN編號之圖書,皆透過前述系統介接,由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規定辦理認可作業。
(二)110年2月28日以前出版,未申請ISBN及GPN編號,仍持續進行銷售之圖書,請於110年5月31日以前完成ISBN及GPN編號補申請作業。
(三)110年3月1日之後出版之圖書,應出版日前完成ISBN及GPN編號申請,並請注意ISBN及GPN出版日期之一致性。

五、有關圖書出版品免徵營業稅及補申請ISBN相關資訊,可至
下列網站查詢:
(一)文化部網站圖書出版品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專區(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21394.html
(二)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線上申請系統(https://tax.moc.gov.tw/apply/hall.do
(三)國家圖書館新書資訊網(http://isbn.ncl.edu.tw/NEW_ISB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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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143144_1103036642_ATT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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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6143144_1103036642_ATT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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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6143144_1103036642_ATT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