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0年11月5日科實字第11002002442號函辦理。 二、修正規定自發布日開始實施,可詳閱附件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 三、檢附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令、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及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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